成長支援 成長支援

經濟支援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如有需要,請登入相關機構網站查詢最新資料。

 

中小學生資助計劃

Financial Assistance Schemes for Primary & Secondary Students

學生資助處管理下列各項為有經濟需要的中、小學生而設的資助計劃:

  1.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2. 學生車船津貼計劃
  3. 上網費津貼計劃

 

申請人必須是申領資助學生的父/母或法例認可監護人。一般而言,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家庭若有子女就讀中、小學,有關家庭應直接向社會福利署(社署)為其子女申領與就學有關的津貼,包括考試費、書簿費、交通費、家居上網費等津貼,而毋須向學資處遞交「學生資助計劃綜合申請表格」。

 

詳情參閱

http://www.wfsfaa.gov.hk/sfo/pdf/common/Form/fts/SFO75A.pdf

 

香港賽馬會全方位學習基金

The Hong Kong Jockey Club Life-wide Learning Fund

對象:

  1. 現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或
  2. 現正領取「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 全額津貼」﹝全津﹞;或
  3. 符合校方經濟困難審定條件的學生。

 

資助項目

由校方舉行,或認可的各類型全方位學習活動。

 

統籌組別:課外活動組

 

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

School-based After-school Learning and Support Programmes

教育局提供扶助清貧學生參加課後計劃,以提昇學生的學習效能、擴闊學生在課堂以外的學習經驗,增強學生對社會的認識和歸屬感。

 

對象: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及獲學生資助計劃全額津貼的中學生均可申請以上兩項津貼。

 

資助項目

  1. 發展學生的學習技巧,尤其是組織、保存及應用所學知識的策略;
  2. 培育學生的自我價值及發展他們的自我照顧能力;
  3. 發展個人、人際和社交技巧;及
  4. 培養自尊及與他人合作。

 

統籌組別:課外活動組

 

葛量洪生活津貼

Grantham Maintenance Grants

對象:

經家庭入息審查評為有經濟上需要而在認為中學就讀全日制課程 (高中級)的學生。

 

如有查詢,請與葛量洪獎學基金委員會秘書聯絡。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4樓,電話:3718 6888,電郵:trustfunds@ctc.org.hk。

 

仁濟緊急慈善基金

對象:

  1. 因不幸事故、意外或災難而導致生活陷困境之香港居民;及
  2. 於12個月內未曾接受本基金援助者;及
  3. 非綜援受助人 (原則上只接受非綜援人士提出的申請,不過倘若綜援受助人提出的申請項目,並沒與其綜援金的項目重疊,本基金才予以考慮其申請。)

 

申請辦法

  1. 有需要人士可直接致電仁濟緊急援助基金了解詳情,電話:8100 7711。
  2. 政府或非政府機構的社工或工作人員可轉介有需要人士申請援助,請填妥轉介表格。

 

星島慈善基金貸款助學金

Sing Tao Charitable Foundation Students' Loan Fund

對象:

有緊急援助貸款需要者,適用於中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及青年學院的學生。有需要的學生可透過校方申請。

 

如有查詢,請與香港扶輪社暨星島慈善基金貸款助學金遴選委員會秘書處聯絡。地圵: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1217室;電話2150 6109;電郵:saosgl_sfo@wfsfaa.gov.hk。

 

農產品獎學基金及海魚獎學基金 - 高中教育獎

Agricultural Products Scholarship Fund and Marine Fish Scholarship Fund - Senior Secondary Education Awards

對象:

  1. 申請人須為本港全日制中學中四至中六學生;
  2. 須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已在香港合法居住連續3年;
  3. 申請人家庭背景,必須與本港農業/農產品統銷業/海漁業/海魚統銷業有直接關係。

 

詳情會於申請期內載於漁農自然護理署網頁。如有查詢,請致電2150 6698或電郵至mina_yh_li@afcd.gov.hk向農產品/海魚獎學基金顧問委員會秘書查詢。

 

日本政府(文部科學省)獎學金

對象:

  1. 國籍:香港居民及持有特區護照或簽證身份書;
  2. 年齡:必須在4月1日介乎17至21歲;
  3. 學歷:中六畢業,或具備等同日本高中畢業學歷;
  4. 日語:願意學習日語,以及接受以日語授課的大學教育。

獎學金一般為期5年(首年日語準備教育課程和四年大學課程)。主修醫學、牙醫學、獸醫學或藥劑學課程的獎學金則為期7年。獎學金包括入學金、學費、生活津貼及來回機票費用。

 

如有查詢,請與香港政府學生資助處聯絡。

地址: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1217室

電話:2150 6109

電郵:saosgl_sfo@wfsfaa.gov.hk

 

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

Mainland University Study Subsidy Scheme

 

  1. 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來港;
  2.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包括在香港修讀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學生;以及
  3. 於2016/17學年,正在指定的155所內地院校修讀學士學位課程。

 

入息審查 (包括資格評估方法及資助幅度)

學資處會協助教育局為申領資助學生的家庭進行入息審查,並向教育局提交有關申領資助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之評估報告。

 

每名通過入息審查的學生可視乎需要每年獲港幣15,000元的全額資助或港幣7,500元的半額資助。

 

如對資助計劃有任何疑問,請致電教育局查詢熱線 3509 7396或電郵至musss@edb.gov.hk,或瀏覽教育局網頁(http://www.edb.gov.hk/musss16)。如欲查詢學資處就此資助計劃的入息審查方法,請致電 3622 3775與學資處職員聯絡。

 

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

Hong Kong Scholarship for Excellence Scheme

對象:

  1. 擁有本港居留權或本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進入香港;以及
  2. 在境外課程開展前連續在港住滿3整年。

 

旨於資助學業成績優異的清貧學生,升讀香港境外的頂級大學。所有獲獎者毋須通過入息資產審查均可獲發獎學金以支付學費,以每年25萬港元為上限。

 

此外,政府亦會向可能需要額外支援升學的學生提供經入息資產審查發放的助學金,以每名學生每年20萬港元為上限。經入息資產審查助學金分為兩個部分,即每年最多5萬港元用以支付超出25萬港元的學費開支部分,以及每年最多15萬港元用以支付生活及其他學習上的開支。

 

獲獎者必須修畢指定課程,並承諾畢業後回港工作最少兩年,或相當於獲獎學金資助的年期,以較長者為準。

 

如有查詢,請向教育局高等教育分部「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秘書處提出,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東翼 7 樓,電話:3509 7392,電郵:hkses@edb.gov.hk。